【政府職位空缺】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招聘,文員月薪16K,負責提供櫃台服務,毋須大學畢業,有興趣人士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7260
- 部門: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 職位名稱:文員
- 薪酬:每月16,680元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招聘:文員入職條件
文員申請人必須:
- 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 [參見註解1] (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
- 有最少兩年全職行政、處理資助計劃或客戶服務的工作經驗;有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者佔優;
- 中英文俱佳。能操流利普通話或其他語言者佔優;
- 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以及
- 邏輯思維、客戶服務及溝通技巧俱佳。
申請人須提交證明文件
在提交申請表格時,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包括現職工作);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此等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受理。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文員申請人注意事項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新高中科目第2等級的成績。
- 2007年之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G.F.340 (7/2023修訂版)]的「專業資格」部分填寫其熟練的語言。
-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發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有關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職責
- 審核及處理資助計劃的申請;
- 處理公眾人士提出有關資助計劃的查詢及投訴;
- 提供櫃台服務;
- 協助推廣資助計劃(包括戶外推廣活動);
- 處理辦公室的一般文書工作;以及
- 處理由上級指派的其他工作。
須輪班工作
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成功獲聘者可能須輪班當值、不定時工作及超時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他/她會被分派到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指派的任何地點工作。
聘用條款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文員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一年。
福利
- 受聘人可享有10天年假(適用於為期12個月合約)及其他《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如合約期少於12個月,年假將按比例計算。
-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 的規定須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注意事項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申請人須使用新版申請表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手續: 以郵寄方式或親身遞交申請
請使用新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新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文員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學歷/專業資格證明書、有關證書、正式修業成績表/成績單及工作證明文件(包括現職工作)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或郵寄至查詢地址。請於信封面註明「應徵文員職位」。
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表格及/或證明文件,遞交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本處於收妥申請人經郵寄遞交的申請書及/或證明文件後會以電郵形式寄送確認收據。如你於2023年9月18日或之前未有收到確認收據,請聯絡下述經辦人。請勿遞交任何證明文件的正本。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在網上遞交申請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文員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後,必須於2023年9月13日或之前,把其學歷/專業資格證明書、有關證書、正式修業成績表/成績單及工作證明文件(包括現職工作)副本郵寄或送達至查詢地址,信封面及所有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在提交申請時,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包括現職工作);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此等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受理。逾期遞交、未妥為簽署的申請表格、資料有缺漏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及/或證明文件,將不獲考慮。
未獲安排面試可視為落選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文員申請人請於申請表格內提供電郵地址,以便聯絡。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星期內仍未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落選論。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不會就落選的申請通知個別申請人。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九龍觀塘海濱道181號19樓
- 經辦人:經理(招聘及編制)1
- 查詢電話:3897 1006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7/09/2023 18:00: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