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致力提高收取贍養費和執行贍養令制度的成效,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宣布推出贍養費調解試行計劃,協助與事雙方就有關事項以更便捷的調解方式解決爭議。計劃費用全免,料3年內可惠及2,400人,即睇申請資格及方法!

贍養費調解試行計劃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公布透過關愛基金推出為期三年的贍養費調解試行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為符合試行計劃資格的有需要人士(包括贍養費支付人及受款人),提供與贍養費相關的調解服務,為當事人提供一個法律程序以外的選項。

料3年內惠及2,400人

試行計劃為期三年,預計可處理合共1,200宗個案,惠及2,400名正在分居或離婚人士。只要涉及贍養費爭議的任何一方為香港居民及符合入息限額,雙方均可參與計劃,費用全免。有關做法可鼓勵拖欠贍養費的一方參與調解。

調解範圍

贍養費調解試行計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與贍養費相關的調解服務。在調解贍養費爭議的過程中,可能會涉及一些與離婚相關的不同範疇,例如:

  • 分居安排
  • 撫養權
  • 婚姻居所
  • 財產分配安排等

因此,調解員於調解贍養費爭議的過程中,亦會同時協助調解其他與離婚相關的問題,以期為雙方提供最佳的調解結果。

受惠對象

只要涉及贍養費爭議的任何一方(申請人)為香港居民及符合以下資格,雙方均可參與試行計劃,費用全免。有關做法可鼓勵拖欠贍養費的一方參與調解。

申請資格包括: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或
  2. 申請人為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全額津貼受助人;或
  3. 申請人為學生資助計劃(包括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上網費津貼計劃)豁免全費受助人;或
  4. 申請人不符合上述(1)至(3)項的資格,但屬低收入家庭,即申請人及與其同住家庭成員的家庭每月入息須不超過以下相關住戶人數的指定入息上限:

家庭每月入息限額

住戶人數 每月入息上限(元)
1 15,800
2 22,500
3 26,500
4 34,100
5 43,600
6或以上 46,100

註:拖欠贍養費的一方及被拖欠贍養費的一方會各自按其住戶人數計算。服務營辦機構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收入證明。

合理情況下仍會提供調解服務

鑑於可能有部分人士即使不符合上述資格但亦有需要參加本試行計劃,服務營辦機構亦會在合理的情況下,為其他有需要而未能符合上述資格的人士提供調解服務。

申請方法

有需要人士科透過以下2個方法申請:

  • 可自行申請或經社工、律師等有關專業人士轉介
  • 經香港家庭福利會評估是否合適以調解方式處理後,將為合資格之個案安排調解服務

實用資訊|贍養費調解試行計劃

基於香港家庭福利會在調解服務及宣傳工作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及完善網絡,民青局已委託家福會為試行計劃的服務營辦機構。

有意參加試行計劃的人士如欲了解計劃詳情,可按此瀏覽專題網頁,或致電2561 9229,與家福會聯絡。

按此免費訂閱《香港財經時報》HKBT 新聞快訊

更多《香港財經時報》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