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屋支出佔香港人日常開支一大部分,政府及不同部門推出多項住屋津貼計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現金津貼及補助。《香港財經時報》整合其中7個津貼計劃的簡介及申請資格等資料,包括租金、電費、維修津貼等,當中最高津貼申請上限可達8萬元,即留意詳情。

7個住屋津則計劃

  1.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
  2. 「簡約公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
  3. 「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
  4. 公屋住戶:租金援助計劃
  5. 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6. 政府電費紓緩計劃
  7. 政府電費補貼計劃

(1)現金津貼試行計劃

由房屋署負責推行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旨在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困難。試行計劃的受惠對象為下列正輪候公屋的一般申請住戶(一般公屋申請住戶):

  • 二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或
  • 「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的申請資格

上述住戶須在領取現金津貼的整段期間,符合以下所有資格:

  • 符合編配公屋基本資格(例如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符合居港年期規定、沒有持有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沒有要求暫緩其公屋申請、公屋申請並非處於被凍結/暫緩階段等);
  • 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
  • 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由房屋署按既定公屋編配機制獲釐定為「可被接納」拒絕配屋建議的理由除外);
  • 居於香港但並非居於公營房屋;
  • 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以及
  • 並非在囚人士。

註:一般公屋申請住戶中,居住於公營房屋、領取綜援或正在獄中服刑的申領者或家庭成員,並不符合資格領取現金津貼。其他家庭成員如符合所有資格,仍可申領現金津貼。

現金津貼金額水平

現金津貼金額水平按申領住戶中合資格成員的數目而定:

住戶中
合資格成員人數
現金津貼金額
(每月)
1人 1,300元
2人 2,250元
3人 2,700元
4人 3,050元
5人 3,350元
6人或以上 3,900元

現金津貼會直接匯入銀行戶口

現金津貼起始月份,會以該申領住戶符合所有資格的月份,或以遞交已填妥申領表的月份而定,以較遲者為準。現金津貼以有關曆月的首天起計算。

申領住戶不可向現金津貼辦事處提出提早或延遲領取某月份的現金津貼。現金津貼會於每月的月底經銀行發放,轉賬至該申領住戶所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申領步驟

現金津貼辦事處會在每月的月底向於下個曆月輪候公屋超過三年而並未獲首次公屋編配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發出通知書。可能同時符合其他現金津貼申領資格的住戶會同時收到申領表。

收到申領表時,請核對列印在申領表上的公屋申請編號,以及申領者和家庭成員(如適用)的姓名是否正確。填寫申領表前,請先詳閱《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申領須知》,填寫所需資料及連同所需文件一併遞交。

遞交方法

申領住戶可把填妥的申領表及所需文件:

  • 郵寄至「荃灣郵政局郵政信箱209號房屋署現金津貼辦事處」;或
  • 於辦公時間內投放至下列房屋署辦事處的文件投遞箱內:
    新界葵涌葵安道1號5樓房屋署現金津貼辦事處;或
    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
  • 如申領者及家庭成員已登記「智方便+」或持有有效的個人數碼證書,可透過掃瞄申領表上的二維碼填妥及遞交電子表格。

(2)「簡約公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

為配合快將陸續落成入伙的「簡約公屋」,房屋局今年9月公布推出「簡約公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協助有需要的住戶更快投入新社區。

「試驗計劃」會為「簡約公屋」住戶提供一次性特別津貼,減輕他們於搬遷和適應新居住環境和社區時的開支壓力(例如孩子轉校、添置家具電器、重新建立社區網絡等)。津貼不設用途限制,讓住戶更靈活地應付各自需要。

受惠對象

「試驗計劃」對象是成功申請和入住首8個落成的「簡約公屋」項目(即元朗攸壆路、牛頭角彩興路、屯門青福里第3A區、啟德世運道、柴灣常安街、觀塘基督教聖約教會堅樂第二小學、上水東華三院馬錦燦紀念小學(彩園分校)及九龍灣前聖若瑟英文中學)的住戶。

已提交「簡約公屋」申請而又有需要的住戶,可於接受編配並通過資格核實後,向項目營運機構提出「試驗計劃」的申請。成功領取津貼的住戶須在該單位居住最少一年;而曾受惠於「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的人士則不會獲發「簡約公屋」的特別津貼。

申請資格

  1. 申請者及同住家庭成員必須為成功申請和入住「簡約公屋」項目的人士 ;
  2. 申請者及其所有同住家庭成員和人數必須與其在「簡約公屋」申請內已登記的家庭成員的資料相同;及
  3. 申請者或同住家庭成員未曾在「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或本「試驗計劃」下領取特別津貼。

津貼金額

住戶人數 市區及擴展市區
(包括屯門)
新界
(包括元朗及上水)
1人 1,900元 3,850元
2人 2,900元 5,850元
3人 3,800元 7,600元
4人 4,500元 9,050元
5人 5,200元 10,400元
6人及以上 6,250元 12,550元

(3)「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

關愛基金「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是支援新入住過渡性房屋項目的住戶搬遷和適應新的居住環境的津貼,為期兩年,由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期間,向合資格住戶發放一次性特別津貼,讓他們在遷入過渡性房屋和適應新環境的過程中,得到及時的支援和鼓勵。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及同住家庭成員必須為「資助計劃」下過渡性房屋項目的住戶;
  2. 「試驗計劃」申請人及其所有同住家庭成員和人數與其於「資助計劃」下過渡性房屋住戶申請人的申請填報的姓名和人數必須相同;及
  3. 申請人在「試驗計劃」公布後(即2023年6月16日或之後)才遷入過渡性房屋單位。

申請手續

  1. 符合以上資格住戶可於「試驗計劃」推行期間,從房屋局網頁下載或透過入住的過渡性房屋項目的營運機構索取申請表格。
  2. 申請人應在與營運機構簽定租約/協議後,盡快提出特別津貼申請。填妥的申請表格可以寄回或直接交回營運機構以供核實及審批。
  3. 鑑於部分申請人可能因各種原因未能在搬遷期間或搬遷後即時提出申請,因此「試驗計劃」設申請寬限期,接受合資格住戶在入住過渡性房屋單位後三個月內提出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特別津貼金額

「試驗計劃」以每一個申請人為一個發放單位,包括申請人及申請表格內所有同住成員。每個申請人及其住戶內所有成員只可於「試驗計劃」期間獲發一次定額特別津貼。合資格住戶可獲發放的特別津貼金額如下:

住戶人數 將入住/已入住
「資助計劃」下
位於新界及離島的
過渡性房屋項目的住戶
將入住/已入住
「資助計劃」下
位於市區及擴展市區的
過渡性房屋項目的住戶
1人 3,650元 1,800元
2人 5,450元 2,700元
3人 7,100元 3,550元
4人 8,450元 4,200元
5人 9,700元 4,850元
6人及以上 11,550元 5,750元

(4)公屋住戶:租金援助計劃

房屋署設有租金援助(租援)計劃,透過寬減租金援助暫時有經濟困難的公共租住房屋租戶。合資格申請人可獲減四份之一或一半租金。由2016年9月1日起,減租之年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資格,方可獲得租金援助:

申請資格

家庭總收入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

  1. 家庭總收入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
    非長者家庭
    (可獲減一半租金)
    -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50%;或
    - 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25%;或
    - 家庭總收入介乎公屋入息限額50%至70%之間,
    同時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5%。
    非長者家庭
    (可獲減四分之一租金)
    -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70%,但不低於50%;或
    - 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8.5%,但不超過25%。
    長者家庭
    (可獲減一半租金)
    - 長者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70%;或
    -  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8.5%。
    (長者家庭指所有家庭成員年滿60歲或以上。)
  2. 戶主及家庭成員並無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
  3. 現居單位的面積不超過其家庭人數的最高編配標準。
  4. 戶主及家庭成員沒有領取包括租金津貼在內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5)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市區重建局「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為有需要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津貼維修自住樓宇的費用,每個津貼申請上限為80,000港元。每位合資格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可共獲批最高80,000港元的津貼。每個物業可獲批最高80,000港元的津貼。津貼額將依照合資格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擁有物業的業權份數按比例計算。

如申請人曾申請房協轄下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申請人仍可向市建局申請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惟兩津貼下可獲的津貼總額不會超出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的津貼上限 (即80,000港元)。

14種工程合資格申領

政府撥款情况許可下,每位申請人在首次成功申請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的申請表提交日期起計10年內, 最多可分4次申請。合資格申領津貼的工程範圍涵蓋住用單位(詳情請參閱住用單位維修工程小錦囊)及/或大廈公用地方(即大廈公用部份)進行與樓宇安全有關的以下維修工程︰

  1. 樓宇結構改善工程,例如修葺鬆脫、破裂、剝落或破損的混凝土;
  2. 改善樓宇外牆安全狀況的工程,例如修葺破損的批盪或紙皮石;
  3. 檢驗、修葺或更換破損的窗戶;
  4. 樓宇檢驗或修葺工程;
  5. 樓宇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例如改善走火通道、消防和救援進出途徑和耐火結構;
  6. 提供、改善和維修保養樓宇的消防裝置和設備;
  7. 清拆違例建築工程和違例天台搭建物;
  8. 改善屋宇裝備和衛生設施,例如修葺、維修保養和更換升降機、消防裝置和設備、電線、煤氣豎管、安裝無障礙設施、更換破損的便溺污水管、廢水管、雨水管、食水管、通風管及地下排水渠;
  9. 修葺天台及平台防水層,以及改善滲水問題的工程;
  10. 進行斜坡或擋土牆的維修保養或改善工程;
  11. 改善分間單位的消防及樓宇安全的工程;
  12. 因上述工程引致的相關維修保養工程,包括勘測工程和專業服務(如清拆石棉等);
  13. 進行與上文1.1至1.12項有關的附帶或跟進工程,例如因修葺或修復工程所引致的整修工程;以及
  14. 用於償還申請人尚欠屋宇署、房協或市建局的樓宇維修貸款餘額,及/或撤銷有關法定押記/押記令所涉及之費用。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須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及
  2. 申請人須為住用或綜合用途樓宇內的住用單位業主;及
  3. 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均居住在申請物業;及
  4.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1. 年滿60歲長者,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或
    2. 長者生活津貼的受惠人;或
    3.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受助人;或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受助人,須同時符合以下:
      a. 其同住家庭成員有65歲或以上長者; 或
      b. 其同住家庭成員經由公立醫院或診所的醫生證明為殘疾人士或健康狀況欠佳人士;或
      c. 其同住家庭成員沒有50歲以下健全成年人)
    4. 傷殘津貼的受助人,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或
  5. 申請人不得為未獲解除破產令的破產人士。

(6)政府電費紓緩計劃

為紓緩電費上調對住宅用戶在這低碳轉型期間造成的影響,政府於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為全港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提供最多1,200元的新一輪電費紓緩金額,分24個月發放,即每月50元。紓緩金額只能用作抵銷電費,不可以用作繳交按金。未用的紓緩金額可以轉撥,用以抵銷直至2025年12月31日或戶口結束時(以較早者為準)在同一戶口帳單上所示的電費。

電費紓緩計劃詳情

新一輪電費紓緩計劃由環境及生態局推出,住宅用電的登記用戶一般都可以得到電費紓緩。要留意,每一個月於同一住宅地址下,只能有一個住宅用戶獲得紓緩金額。如住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因搬遷或其他原因結束其戶口,已記入戶口但未用完的紓緩金額不可轉至另一戶口繼續使用,亦不能折回現金。空置單位方面,一般而言,被界定為新建成還在發展商手中的住宅單位不會獲發電費紓緩,而其他空置單位可收到電費紓緩。

(7)政府電費補貼計劃

由2023年6月1日起,政府已連續11個月的首天向中電及港燈住宅登記用戶戶口注入80元的電費補貼,並在第12個月注入120元的電費補貼,即總數1,000元。

由政府提供的電費補貼只能用作繳交電費。未用的補貼可以轉撥至其後月份,用以支付直至2025年12月31日或戶口結束為止(兩者以較早者為準)在同一戶口帳單上所示的電費。

電費補貼計劃示例(港燈)

住宅用電的登記用戶一般都可以得到電費補貼,示例如下:

港燈示例:每個月發單

如沒有政府提供的電費補貼和電費紓緩金額,A先生會在2024年5月及6月收到數額分別為150元及120元的帳單。在計算電費補貼和電費紓緩金額後,他的電費單會顯示以下資料:

5月份帳單
所耗電量的費用 150
政府電費紓緩計劃 -50
政府電費補貼 -100
到期應付款額 0

政府電費紓緩計劃結餘為0元;政府電費補貼結餘為20元

6月份帳單
所耗電量的費用 120
政府電費紓緩計劃 -50
政府電費補貼 -20
到期應付款額 50

政府電費紓緩計劃結餘為0元;此帳戶的政府電費補貼已悉數用盡

電費補貼計劃示例(中電)

中電示例:每兩個月發單

如沒有政府提供的電費補貼和電費紓緩金額,B先生會在2024年五5及7月收到數額分別為280元及200元的帳單。在計算電費補貼和電費紓緩金額後,他的電費單會顯示以下資料:

5月份帳單
所耗電量的費用 280
政府電費紓緩計劃及電費補貼 -280
到期應付款額 0

政府電費紓緩計劃餘額為0元;政府電費補貼餘額為20元

7月份帳單
所耗電量的費用 200
政府電費紓緩計劃及電費補貼 -120
到期應付款額 80

政府電費紓緩計劃餘額為0元;政府電費補貼餘額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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