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消防處聘請救護員,薪酬屬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5點起,每月25,470元,月薪最高可升至薪級表第16點即每月36,270元。

政府職位空缺|消防處救護員

  • 職位編號:48565
  • 部門:消防處
  • 組別/單位:委聘組
  • 職位:救護員
  • 薪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5點(每月25,470元)至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6點(每月36,270元)。

消防處救護員入職條件

  1. 學歷要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a)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上文所述的五科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
  3. 通過體能測驗和模擬實際工作測驗(詳情請流覽消防處網頁或致電招募熱線查詢);
  4. 通過能力傾向筆試;以及
  5.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6. 申請人如持有有效的香港駕駛執照會是有利的條件。

消防處救護員職責

救護員主要職責是提供緊急救護服務;執行院前護理和救護相關職務;以及駕駛救護車、汽車和客貨車。救護員須受紀律約束,並須輪班當值,穿着制服及在部門安排的體能測驗中取得令人滿意的成績。

聘用條款及福利

獲錄用的救護員,會按當時適用的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如在試用期工作表現令人滿意,試用期滿後可轉為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在通過試用關限之前獲取錄人員須:

  1. 在基礎訓練課程結業試及格;
  2. 持有有效的消防駕駛執照;
  3. 在確實聘任前六個月內,通過體能測驗;
  4. 試用期滿,表現令人滿意,並完全符合職系的要求和服務需要。

3種申請方法

親身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 (Rev. 7/2023))投入設于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地下的投遞箱;招募期間投遞箱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三十分;或

以郵遞方式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 ((G.F.340 (Rev. 7/2023))寄往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准。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位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或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作網上申請。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儘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式。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
  • 查詢電話:2733 7673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31/10/2024 23:59:00
  • 部門網址:https://www.hkfs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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